珠海雇主打人事件

据了解,保姆小陈是四川人,今年25岁左右。在珠海市香洲区某小区从事家政工作。10月24日晚上8点左右钟,小陈下班后回到位于该小区内的出租屋内休息。

10月26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一名男子来到小陈的出租屋门口敲门称要租房住几天(注:因租客已搬离)。

当该名男子的妻子打开门时,发现这名男子就是之前找过她的保姆——小陈!

随后两人发生争执并相互推搡起来。争吵过程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

由于当时天色较晚且天气寒冷,10月27日早上6点40分左右钟左右钟的时候,房东夫妇二人将房门反锁并将钥匙扔到门外。

此时的小陈已经离开房间外出找工作了。但没过多久就听到有人敲门说房子里出事情了。。。于是她赶忙返回房间查看情况。。。

这时房东夫妇二人的情绪也更加激烈了!他们开始对小陈进行打骂和殴打!而此时的小陈已经处于极度恐惧的状态中。

后来经过警方调查取证、询问证人以及调取监控录像等手段证实:10月26日22时50分许至10月27日6点40分许期间,房东夫妻俩先后多次对保姆进行打骂和殴打;

同时查明:10月26日23时50分许至27日6点40分许期间,保姆曾三次报警求助;

此外还查明:在上述时间内,保姆被房东夫妇二人连续四次殴打到全身多处受伤;

其中头部伤2处、面部伤1处、背部伤3处及腿部伤4处;。。。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女)、李某(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男)、刘某某(女);

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周某(女)、杨某(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一人重伤的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致人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注):本案中的行为人构成故意伤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