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推出的,为了给在城市生活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一个身份上的证明,从而方便其工作、学习、购物、交通等,进行暂住登记及其他的权益,它分为临时居住证与长期居住证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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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条件:年满16周岁,有固定的住所(含租赁);2、需要携带的材料:①申请表格②申领人身份证③单位证明④房屋租赁合同⑤劳动合同⑥其他相关资料

3、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制卡-发放4、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5、办理地点:当地派出所6、办理时限:10天左右7、办理机构:当地政府指定机构8、温馨提示:1、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2、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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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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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