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从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这项基本国策是指: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亿8977万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其中,男性人口6、6418亿人,女性人口6、4715亿人;0-14岁人口占16、70%,15-64岁人口占76、40%。中国的人口分布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的人口比重较大,达到或超过了50%,西北内陆省份则相对较低,只有35%左右。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转变期,人口再生产类型将发生深刻变化,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流动迁移规模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必须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把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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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起,中国先后实行了三个五年计划(1953—1957)和两个“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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