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进行纳税申报,这个时候需要携带的资料有:身份证件;房产证明文件(购买合同或者租赁合同);2、到办理好的税务登记证的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3、主管国税机关在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核批准后,由主管国税机关通知企业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并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关信息传递给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机关,由国税机关确认后颁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然后企业就可以开始正常经营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款,按日或者按次付给代扣、代收税款的单位或者个人手续费。但是,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返还的除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6〕84号)规定,“七、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六条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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