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

(一)所在单位名称:;

(二)工作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

(三)联系电话;

(四)被举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务或职业,现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

(五)被举报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具体行为以及违法事实的描述,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六)举报人签名和日期;

(七)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举报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家庭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信息;2、被举报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负责人姓名及其它有关情况。3、如果您知道被举报人违法犯罪线索,请到公安机关进行检举揭发时,除提供上列个人资料外还须提交由举报人亲笔书写并按规定加盖手印的“举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被举报人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b。被举报人主要违法事实 c。证明被举报人违法犯罪的主要证据 d。对被举报人依法处理的建议 e。承诺对举报者保密 f。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