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范区域:在交通流量大,或者车辆进出频繁的路段设置的一个特定区域,该区域内所有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均不允许停放任何车辆(包括停车泊位);
2、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深圳市机动车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3、各类临时停车场(库)的具体地点由市公安局另行公告;
4、违反本规则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上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百元罚款;造成交通严重阻塞的,可以并处暂扣机动车;对单位的,处五千元罚款;对个人的,处二百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5、已经划分为停车泊位的路段,除按照前述第四条执行外,还须遵守下列限制性措施和要求:6、专项作业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型,必须按照指示方向顺序停靠,未听从民警引导、劝说而强行驶入、滞留于道路两侧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予以记录,根据情节轻微程度给与适当教育后放行,若因此致使其它车辆受损的,保险公司将不负赔偿责任;7、车主需妥善看护好爱车,避免被盗抢。如果是租赁来的车辆,建议到汽车租赁公司选择合适车辆过户手续,最好签订租赁协议,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汽车产权归属问题。否则遇到纠纷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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